Responsive image
 
惠企政策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北仑区(开发区)商贸流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4  点击量:399

 各街道办事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促进我区商贸流通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北仑区(开发区)关于提升商贸流通发展水平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宁开商〔2023〕27号)精神,决定开展2023年度区级商贸流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北仑区(开发区)注册并纳税,且符合区商贸流通业发展规划的商贸流通企业(含产业活动单位)、各类菜篮子企业、餐饮企业。

二、申报内容

详见《北仑区(开发区)关于提升商贸流通发展水平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宁开商〔2023〕27号)文件。

三、申报材料

1.申报表格和申报所需材料明细表详见附件。

2.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装订成册)。

四、申报期限

申报受理截止时间:2024年5月24日,逾期视作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五、申报程序

企业将材料报送至区商务局A1619室,联系人:王老师/施老师,联系电话:89285733/89384594。

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联系人:胡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86881162。 

六、审核公示

区商务局会同区财政局以及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在北仑之窗商务局子站公示,时间另定。

七、资金拨付

公示结束后,区商务局会同区财政局联合印发资金下达文件,并按照资金下达文件明确的方式、时限拨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