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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镇海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9  点击量:64

 各镇(街道、园区),石化区产业发展局,有关部门:

根据《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24年度镇海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的申报工作即将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概况

人民政府质量奖分为区、市、省、中四个层级,授予对象为导入卓越绩效模式的组织,原则上采取逐级申报。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质量奖是镇海区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每年评审1次,每次获奖组织不超过3家。另设入围奖,每年进入现场评审但最终未获得质量奖的为入围奖获奖组织,每次不超过3家。

二、申报基本条件

1、在镇海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并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运营3年以上;

2、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产业政策要求; 

3、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并在实践中取得显著绩效,具有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主要经济指标和社会贡献度居区内同行业或同类型组织前列;技术、服务和质量指标达到区内同行业或同类型组织先进水平;

4、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声誉;

5、近3年在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中未出现不合格,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因组织责任导致的顾客、员工、供方、合作伙伴、社会组织或公众对其的重大有效投诉,无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具体以《镇海区财政支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资格限制管理规定》最新版为准);

以集团名义申报的,其总部必须具备以上条件,其所有控股企业均要符合2-5项基本条件。

三、申报流程

1、有申报意愿的组织请填写《镇海区人民政府质量奖报名表》(见附件1),经所在镇(街道、园区)或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加盖红章,于4月30日前报送至质奖办。

2、组织应如实填写《镇海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表》(见附件2-5),申报材料及其电子版应在9月30日前报送至质奖办。

具体事宜请联系:孙老师,86259612;地址:镇海区车站路422号副楼5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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