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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7  点击量:544

 各区(县、市)科技局、开发区(园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的通知》、《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企业研究院的通知》、《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的通知》等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企业按照《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的通知》(详见附件1)、《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企业研究院的通知》(详见附件2)、《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的通知》(详见附件3)相关申报条件、要求及流程进行申报。

二、申报时间

(一)企业申报截止时间

1.省重点企业研究院:属限额申报,申报企业需于7月12日前完成系统填报;

2.省企业研究院:申报企业需于7月14日前完成系统填报;

3.省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申报企业需于7月14日前完成系统填报。

(二)区(县、市)推荐截止时间

省重点企业研究院请于2023年7月16日前完成初审推荐并提交;省企业研究院、省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请于2023年7月19日前完成初审推荐并提交,统一查询并出具申报企业上一年度至今的环境、安全、税务和知识产权等无违法行为证明(相关内容可在推荐公函内一并予以明确)。

三、其他事项

请各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填写《2023年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推荐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2023年省级企业研究院推荐申报汇总表》(见附件5)、《2023年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推荐申报汇总表》(见附件6)并出具推荐公函各一份,对应的电子文档报送至我局。

我局将组织专家对企业基本信息及其相关佐证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情况下将组织实地考察,研究确定推荐意见后报送省科技厅。

四、联系人

政策咨询:省信息院 方红,联系电话:0571-85009072

技术咨询:省计算所 陶砾,联系电话:0571-87054113

市科技局:高新处 陈宇飞,联系电话:0574-89292528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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