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甬商基地”和“甬商会客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30 点击量:201各会员单位:
为了更好地为会员单位提供更全面、精准的服务,推动会员之间的交流和合作,扩大研究会活动和服务内容,研究会特向广大会员单位和社会征集新一批“甬商基地”和“甬商会客厅”。
“甬商基地”和“甬商会客厅”的设立本着推动宁波经济发展、加强会员合作的原则,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和支持.希望各会员单位及社会机构能够积极自荐或推荐各方资源至秘书处,研究会收到申报后,将对申报“基地”和“会客厅”进行考察走访,对符合设立条件的单位,研究会将予以授牌。本批次申报截止时间12月15日。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甬商基地”申报要求
(一)“甬商基地”定义
“甬商基地”是指能为所服务的社会公众、企业和个人提供相关服务,或为所服务的社会公众、企业和个人开展活动提供交流场地,以及能展示平台(研究会)成果,让所服务的社会公众、企业和个人能参与实践的组织或单位。
(二)“甬商基地”的设立
1.基地由各相关单位自愿发起并提出;
2.经秘书处初审,由研究会会长会议审议,并报理事会通过后方能设立。
(三)“甬商基地”的名称
1.基地总体名称为“甬商基地”
2.从功能和职能上,分七种基地:
①服务基地 ②活动基地③展示基地 ④实践基地
⑤研学(培训)基地 ⑥文化基地 ⑦健康基地
3.基地的具体名称以上述1+2组合而成,如:“甬商服务基地”、“甬商活动基地”等,如需以其他名称命名的,需经研究会审核同意。
(四)“甬商基地”的挂牌
1.一旦同意设立基地,将由相关会长向基地负责人授牌;
2.基地的牌匾需在基地明显位置悬挂。
(五)“甬商基地”的服务和活动
1.基地需有明确的服务(活动、展示等)内容或菜单,并向会员和公众公布,经常性为会员和所服务群体提供相对应的服务和活动;
2.基地需向所服务的社会共助、会员和企业开放,或设立基地开放日,定期组织相关主题活动;
3.基地可以独立开展活动或提供服务,如需以研究会名义开展活动或提供服务的,需提前向研究会申请;
4.基地提供的服务或开展的活动应广为宣传,并可以通过研究会发布信息或通知。
(六)“甬商基地”的期限
1.基地设立期限一轮为5年,如届中增设的,则到当届届末为止,换届时如运营健康并有继续合作意愿的,可再次授牌。
2.基地实行一年一复核。
“甬商基地”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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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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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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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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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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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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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地 具 体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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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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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会 审议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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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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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甬商会客厅”申报要求
(一)“甬商会客厅”的定义
“甬商会客厅”是指有一定物理空间,能为所服务的社会公众、企业和个人开展活动提供交流场地,并展示交流合作成果的单位或建筑。
(二)“甬商会客厅”建立的宗旨和目标
1.宗旨:整合资源、集聚人脉、搭建桥梁、推进合作。
2.目标:成为人流、信息流、智慧流交汇的空间,成为交友、合作、学习、提升的场所。
(三)“会客厅”设立的要求和程序
1.单一物理空间在100平米以上,装修家具齐全,环境较好;
2.交通、停车等较为便利,有辨识度,进出较为方便;
3.由各相关单位自愿提出;
4.经研究会会长会议审议,并报理事会通过后设立。
(四)“甬商会客厅”的名称
会客厅总体名称为“甬商会客厅”,如需以其他名称命名的,需经平台审核同意。
(五)“甬商会客厅”的挂牌
1.一旦同意设立“会客厅”,将由研究会会长向“甬商会客厅”负责人授牌;
2.“甬商会客厅”的牌匾需在会客厅明显位置悬挂。
(六)“甬商会客厅”的职责
1.“甬商会客厅”需向会员和企业开放,经常性为会员和企业提供相对应的服务和活动,或设立“会客厅”开放日,定期组织相关主题活动;
2.“甬商会客厅”可以独立开展活动或提供服务,如需以研究会名义开展活动或提供服务的,可提前向研究会申请;
3.研究会需借用“甬商会客厅”举行活动,“会客厅”需免费提供,并给予茶水等服务;
4.“甬商会客厅”提供的服务或开展的活动应广为宣传,并可以通过研究会发布信息或通知。
(七)“甬商会客厅”期限
1.“甬商会客厅”设立期限一轮为5年,如届中增设的,则到当届届末为止,换届时如运营健康并有继续合作意愿的,可再次授牌。
2.“会客厅”实行一年一复核。
“甬商会客厅”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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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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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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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客厅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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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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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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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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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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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客 厅 具 体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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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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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会 审议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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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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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广大会员单位积极自荐或推荐各方资源至秘书处!
秘书处联系电话:81859598,13586795838(微信同号)
邮箱:ningbosr@163.com
地址:鄞州区福明街道樟树街515号浙江(宁波) 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