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8 点击量:399 各市、县(市、区)经信局: 一、申报范围 2018—2022年度省级工业互联网创建平台。 二、申报要求 (一)平台所属单位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三年内未发生安全、违法、环保等方面问题,未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二)平台主要服务于我省标志性产业链、“415X”产业集群建设和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已取得一定建设应用成效,有较大的影响力,有示范和推广价值。 (三)已入选省级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的,自愿申报后,可优先列为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不占用设区市推荐名额。 (四)各设区市经信局推荐的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地区省级工业互联网创建平台总数的20%,优先推荐2020-2022年度省级工业互联网创建平台,并应组织对推荐项目进行实地考察评估。 (五)已入选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不可重复申报。 三、申报程序